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1-16667 | 主题分类 | 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决策事项目录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第二次修正)《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评估。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玉山之窗等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玉山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玉山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是否听证 |
1 |
玉山县府关于全力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 |
农业农村局 |
2021年2月 |
是 |
2 |
玉山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
自然资源局 |
2021年4月 |
是 |
3 |
玉山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托管实施办法 |
医保局 |
2021年5月 |
否 |
4 |
玉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2021年8月 |
是 |
5 |
|
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
2021年3月 |
否 |
6 |
玉山县关于当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1年9月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