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采纳情况】关于征集《玉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玉山县自然资源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42060 主题分类 民意征集结果反馈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5-2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民意征集结果反馈
文件有效期 有效

关于《玉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个人

意见或建议

是否采纳

采纳情况

1

官涛

1、加强对玉山县传统文化的弘扬,充分挖掘杏花村、道教、古韵等文化底蕴。2、加强玉山和三清山的文旅联系,进一步发展玉山的旅游产业;建议不要一味追求全域旅游,可以抓重点、打造特色品牌

采纳

采纳建议,规划开展赣东北文旅合作,以怀玉山脉、武夷山脉的生态景观资源和古城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道教文化、宗祠文化为特色,进一步串联周边县市历史和文化资源,参与江西省万里绿道和上饶市百里信江风光带建设;充分开发旅游线路品牌,与婺源、德兴、万年等县市共同打造赣东北魅力景观区。详见文本第34规划规划设置紫湖、枫林、金沙、港首(德兴市)4处旅游服务中心。其中紫湖、枫林旅游服务中心是风景区东部和南部的旅游服务基地和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完善相关服务职能,强化换乘集散功能,设施建设与镇区居民社会服务设施协调发展详见文本第78条。

2

官涛

建议对城市定位进一步优化,将华东文旅康养名胜地,建议改为:华东文旅康养名胜区

采纳

《规划》对城市定位进行了优化和精炼,最终确定为全国知名山水人文旅游目的地,江西省共同富裕先行区,江西融入长三角引领区,赣浙合作开放新高地,详见文本第23条。

3

官涛

建议进一步核实文本中文字的表达,将金沙西更正为金沙溪

采纳

已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修正。

4

官涛

完善三大空间

将信江源省级、信江源国级、三清山世界级、怀玉山国级排序改为:

三清山世界级、怀玉山国级、信江源国级、信江源省级 排序

采纳

已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等级进行了排序,详见文本第37条。

5

官涛

为凸显玉山自然风水宝地历史文脉,彰显玉山人杰地灵博士县风采,玉山地域版图以三清山为太祖山,太甲山为父母山,金沙溪和玉琊溪为左右两厢环抱的自然格局,在玉琊溪生态景观廊道已有规划的基础上,建议增加: 金沙溪生态景观廊道

采纳

《规划》打造以五区相伴、轴带串联、多点聚焦为构架,塑造玉山县城山水特色鲜明、传统与现代风貌和谐共生的宜居生态城市。依托玉琊溪、冰溪河、金沙溪形成贯穿城区的三条滨水景观廊道,其中玉琊溪、金沙溪体现信江源文化氛围、冰溪河体现城市休闲景观价值。详见文本第163条。

6

网友:锋芒毕露

老城墙对面是破旧不堪的老房子在规划中一河两岸的打造中,如何改善其面貌。

采纳

规划提出了城市更新的策略通过保护利用、改造提升、拆旧建新三种更新方式,提升空间品质。其中,保护利用主要集中在玉山城墙、玉山考棚等历史文化资源集聚区域;改造提升为主的区域集中在老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山片区和文成片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提升城市功能配置,美化城市的环境。详见文本第166条。

7

市教育局

无意见

采纳

8

市审计局

无意见

采纳

9

市统计局

无意见

采纳

10

市水利局

文本 107 条 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中,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 50 年一遇建议修改为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 2050 年一遇

采纳

已修改,中心城区规划近期防洪标准采用20-50年一遇,远期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详见文本105

11

市水利局

加强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县域层面加强玉环溪、沧溪等重点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实施七一水库水位抬升工程建设,提高洪水风险防御能力。中心城区层面,通过加强玉环溪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新建防洪排涝分流渠工程、新建提排泵站、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等措施,确保城区防洪排涝安全。建议修改为“县域层面加强玉环溪、沧溪等重点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实施七一水库水位抬升工程建设,提高洪水风险防御能力。中心城区层面,通过加强玉环溪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新建防洪排涝分流渠工程、新建提排泵站、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等措施,确保城区防洪排涝安全。”

采纳

已修改,《规划》加强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县域层面加强玉琊溪、沧溪等重点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实施七一水库、峡口水库水位抬升工程建设,提高洪水风险防御能力。中心城区层面,通过加强玉琊溪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新建防洪排涝分流渠工程、新建提排泵站、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等措施,确保城区防洪排涝安全。详见文本第10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