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建议采纳情况】听证代表对“玉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的价格听证”的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玉山发改委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48497 主题分类 民意征集结果反馈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7-2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民意征集结果反馈
文件有效期 有效

本次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我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拟制定或调整标准是可行的,对成本测算结论表示认可,对学费标准定价方案表示支持和赞同,听证代表们我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定价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主要是:

1、部分代表提出教育关乎千家万户,要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避免发生矛盾纠纷。

2、部分代表提出民办学校收费从2015年民办教育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到2021年逐步监管,按照赣发改价管规【2023138号文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是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管理的变化过程,学校需要转变观念,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3、部分代表提出教育收费是大事,这次听证会的召开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教育的重视,也是对民办学校的关心和爱护,希望学校加强内部的管理,有些学校存在学期中途收费的现象,实行新的政府指导价收费后,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实际收费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4、个别代表提出接到群众反映学费过高,特别是农村学生负担过重,民办学校盈利是合理的,不应超过居民的收入水平。

5、个别代表提出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中为孩子读书提供了好的机会,民办学校成本高,投入大,服务好,学费有点偏低,价格可适当调整。

二、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县发改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听证会参加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纳,并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1、采纳“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的建议。在收费标准出台后,要求学校公示栏、门户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减免规定、退费办法、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采纳“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建议。实行新的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发改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配合。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实际收费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3、采纳“部分民办学校学费过高、特别是农村学生负担过重,适当降低标准”。考虑到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区域间不平衡,既要考虑办学实际和家长承受能力。也要考虑历史和现状等因素,适当降低了学费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今年秋季开学收费平稳有序过渡。民办中小学校应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可采用设立奖学金、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形式,奖励和资助学生。

4、采纳“部分民办学校办学成本高,学费有点偏低,价格适当调整”。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同期物价指数涨幅。

会后县发改委在充分听取、采纳听证会意见、建议基础上,通过了我委价审会研究决定,将定价方案和听证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研究审定后,付诸实行。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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