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采纳情况】关于征集《玉山县2023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集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3-49945 | 主题分类 | 民意征集结果反馈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民意征集结果反馈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关于《玉山县2023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征求意见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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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个人 |
意见或建议 |
是否采纳 |
采纳情况 |
1 |
洋岩小学家长 |
孩子们都到汪应辰学校就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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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成村居民 |
自建房已经出售给别人,有转卖协议(但无房产证),新人已经事实入住,新人的孩子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其事实入住的情况,学校应接受其入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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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骏世界城”一期(在9月20日交房)部分业主 |
准予其孩子(适龄儿童)在汪应辰学校就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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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民 |
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是须提供购房协议和事实入住(含装修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使用证明(发票)时,条件可以放宽至提供一个月的水费、电费发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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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工业园区 |
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县工业园区长期务工、需在鸿园小学和冰溪初级中学园区分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在其父母未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的情况下,由园区一次出具证明。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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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星越澜湾小区居民 |
要求该小区名称写入相应学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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