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财政局对群众反映若干会计业务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7-08       来源:玉山县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46054 主题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7-0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主动回应
文件有效期 有效

近期我们接到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及很多会计人员咨询会计管理、会计核算等业务问题的电话,对相关问题我们结合会计类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会计司网站的咨询留言回复进行了整理,现一并回复。







问题一:关于“领取会计

资格证书”问题







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会计中级证书的发放由上饶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发放,因疫情原因,近年来都是由考生直接关注“上饶邮政”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里申请邮寄认领,县级会计管理部门是负责报名时考生归属地的照片审核,不负责证书的申领工作。请及时关注“上饶邮政”“玉山财政”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内容。






问题二:关于“无会计从业证

能否从事会计工作”的问题


您好!关于您反映"无会计证能否从事会计工作"的问题,玉山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处,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消,只要单位认定其有胜任会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在江西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可从事会计工作。






问题三:关于“个人能否进行

代理记账”的问题


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个人代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六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的规定予以查处。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账执业资格,依法依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单位应当满足《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关于“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的规定。






问题四:CPA除外,社会上ACCA、CMA、中会协的管理会计等不晓得正规渠道认可吗?应选择哪个去考? 


 您好!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财政部不具有对管理会计师职业资格认定的职责,故不对管理会计师职业资格进行认定。国家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筹管理,在其官网可查询下载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问题五:我在8家个体和2家小规模单位负责会计工作,个体每月给300元工资,小规模每月500元工资。这样合法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因此,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同时,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因此,个人承接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属违法行为。






问题六:本年度收回去年报销的差旅费用500元 (经查不能报销,去年用财政资金支付,本年度收回现金),应该直接冲减本期费用还是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


 您好!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您的问题中关于收回去年误报销的差旅费用的处理,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中“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相关科目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