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教学楼和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玉山县发改委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43148 主题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6-21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批准结果信息
文件有效期 有效

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

报来关于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教学楼和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教学环境,满足师生生活学习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同意建设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教学楼和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2306-361123-04-01-511292

项目单位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校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中心小学明德楼和仁德楼进行维修改造,其中明德楼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更换教室门26樘,水磨石楼地面1360平方米,天棚喷刷涂料1370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2130平方米,钢质防火门73平方米,成品实木多层柜11组,窗帘52扇,安装成品无尘黑板12套,楼梯面层陶瓷地面砖30平方米;外墙砖砌栏杆48米,塑料排水管100米,普通灯具84套,风扇54台,照明开关120个,强弱电线140米,配电箱1台。仁德楼建筑面积1429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吊顶天棚50平方米,更换教室门6樘,铺设墙砖地面210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150平方米,钢质防火门17平方米,防滑地砖96平方米,铝合金窗20平方米,成品卫生间隔断安装55平方米,安装成品洗手台及台盆2组、成品小便器2组,给排水改造200米,普通灯具18套,强弱电线40米,照明开关20个,拆除门窗93扇及垃圾外运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六、招投标方案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执行。

七、请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玉山县紫湖中心小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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