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山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莲塘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53385 | 主题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批准结果信息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玉山县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玉山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莲塘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玉市建[2023]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进行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农业产业进程,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玉山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莲塘邻里中心建设项目。(2312-361123-04-01-780290)
项目单位为玉山县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玉山县人民大道西侧、博士大道北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总用地2537.18平方米,新建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建筑面积2963.30平方米,其中:地下178.50平方米,地上2784.80平方米;地下室为设备用房,一层农贸市场,二、三层商业及其他。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室内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室外电气、给排水、道路及场地硬质化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4588.3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
六、招投标方案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执行。
七、请玉山县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玉山县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玉山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莲塘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玉山县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玉山县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莲塘邻里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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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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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非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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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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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7.62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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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23.57 |
建安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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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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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32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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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34.07 |
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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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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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项目招标公告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 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27日 |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