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农村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577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1-02-13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人大建议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事由:2020年,玉山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县城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管是红白喜事,都没有人放烟花爆竹,保证了空气优良,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目前,农村仍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曾为群众的节日增添了欢乐和喜庆。但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
1.环保压力与日俱增,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极大的影响空气质量;
2.由于质量不达标或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时常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人受伤事件,安全问题日益突显;
3.乡村森林灌木茂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发生火灾,对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4.部分群众存在攀比和奢靡之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较大的费用支出。
建议:为确保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建议在我县农村也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既较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又有助于生态环境保护。
建议人:张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