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62727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政协提案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玉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函)
玉卫提字〔2024〕97号
分类:(B)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97号提案的答复
曾国荣、任明炜、周延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血液透析病人就医交通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医疗机构为血液透析病人就医能提供的主要是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车辆主要也是120救护车,不能用于非急救转运。
2.建议由交通运输部门探索开展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并研究制定非急救患者转运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准入标准,明确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范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非急救转运车辆标准规范,制定非急救患者转运的收费标准并明确主要监管部门及职责,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探索多种途径提供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患者转运的服务需求。如鼓励医疗机构与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等建立合作机制,为透析病人提供优惠的交通服务或便捷的叫车渠道,降低病人的交通费用负担。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玉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