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62721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政协提案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玉山县高铁南站(函)
玉高提字〔2024〕1号
分类:(B)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吴叶姗、刘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玉山南站电梯设备运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玉山南站经营范围内现有扶梯4台,直梯1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2014年12月10日开站以来,在营业时间内正常对外开放使用。根据铁路相关技术资料,提案所涉及的未开启电梯系铁路经营范围以外,隶属车站所属地方管理部门管辖;
2.根据群众需求,提案所涉扶梯与车站站内经营扶梯为同一品牌,车站在接到提案建议后,咨询了设备厂家维保单位,经专业维保作业人员排查,提案所涉及的扶梯当前已不处于安全可使用状态,如需投入使用需要重新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
3.车站就现场实际需求及设备实际状态,会进一步与玉山县相关管理部门再沟通,争取早日实现便民措施落实。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玉山南站
2024年9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