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62716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政协提案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玉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函)
玉工信提字〔2024〕4 号
分类:(A)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2号提案的答复
何雨韬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我县纺织外贸企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玉山县纺织外贸企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经认真调研,现回复如下:
玉山县纺织外贸企业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您提案中的关于降低纺织企业用电成本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玉山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执行;
二、除居民及农业生产其他用户都进入市场化交易,电价统一由发改委每月月底公布的电价执行,不存在本地电价高于省内其他地区,全程统一执行;
三、针对重点发展的行业制定用电优惠政策方面,因电价的定价权限在省发改委县级层面没有自主权,目前我县也没有企业享受用电优惠政策。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玉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单位印章)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