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审计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146 | 主题分类 | 审计信息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审计信息 |
文件有效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玉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8月14日至10月23日对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玉山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建设地址位于玉山县文成街道金桥社区、板桥社区、毛塘村、珠湖村;横街镇江口村、打铁坞村、碓头村、清溪村;四股桥乡舒村村、四股桥村、外山村、潭头村、大洋村、十七都村、山塘村,共计3个乡镇15个村。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田块推平土方75.94万方,表土保护132.39万方,其他土方2.08万方;修筑田埂26.85万米;水陂29座;斗渠39条共26104米;农渠364条共95523米;斗沟28条共17999米;农沟218条40527米;水闸4座,农桥28座,涵管1047座,跌水16座;下田板1802座;放水口2417座,农门707座,水泥过板65座,洗衣埠1座,泵站1座;机耕路共83条50607米;生产路共238条63551米;挡土墙270米,生态池9座,生物通道62座;截水沟867米(土质),排水沟1378米(土质);每个乡镇建标志牌1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稻蛙稻虾共作工程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总建设面积 1513亩(建设地点为文成镇毛塘村、横街镇碓头村以及文成街道板桥社区);管道铺设3965米,给水栓18个。稻蛙共作工程建设面积114亩;稻虾共作工程建设面积30亩。
本工程建设单位是玉山县农业农村局,设计单位是南昌鼎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分别是江西志帮实业有限公司(七标)、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八标)、江西丽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九标)、滕王阁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标)、河南坤鑫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十一标)、江西省天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十二标)、湖南省瑞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十三标)、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四标)、江西奕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五标),招标代理单位是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测量单位是江西赣东勘测有限公司,一审中介单位是江西红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项目可研审批及立项批复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18日取得了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综字〔2018〕46号)。
2. 项目概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18日取得了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综字〔2018〕46号),批复项目总投资为4499.3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075.69万元,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106.64万元,临时工程20.90万元,独立费用231.32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72.50万元、前期费83.59万元、监理费41.8万元、其他费用33.44万元),基本预备费64.79万元;资金来源为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证明,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截止2020年9月22日,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已支付施工单位7-15标段工程款3719.13万元。
(三)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
1.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是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玉山县农业局与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签订了招标代理合同(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工程设计。经竞争性磋商采购,本工程设计单位由南昌鼎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玉山县农业局与南昌鼎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签订了设计合同,本工程设计费为78.50万元。
3.工程监理。经公开招标,本工程监理单位由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中标,玉山县农业局与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签订了监理合同,本工程监理费为47.10万元。
4.工程测量。经邀请招标,本工程第三方测量由江西赣东勘测有限公司中标,玉山县农业局与江西赣东勘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测量合同,合同金额为33.6万元(包含第一批和第二批)。
5.工程施工。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了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3276552.98元(经玉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评审后的招标控制价)。经公开招标后,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工程中标总价为41415215.09元,合同总价为41415215.0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按施工合同约定7-10标段及12-15标段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11标段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6.工程竣工结算“一审”。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江西红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双方签订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并约定代理报酬按赣价协〔2015〕9号文件规定计取。
(四)工程参建单位及主要设备材料供应方式。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材料均由中标施工企业自行采购。
(五)工程实施动态及完工验收情况。
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工程实际开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推平土方220.58万方,表土保护130.17万方;修筑田埂3.68万方;斗渠64条共23656.28米;农渠271条共57566.9米;斗沟161条共18869.44米;农沟321条60332.5米;机耕路共93条41390.1米;生产路共408条86335.7米;管道铺设4815米等。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于2019年9月17日由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评为合格。
(六)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情况。本工程施工单位送审总造价为46233916.22元;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红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审”,江西红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结算审核报告》,审定总金额为42810096.30元;建设单位报送玉山县审计局审计金额为42810096.30元。本次审计未对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情况。
2020年8月8日,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9标)、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标)、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3标)、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11.12标)、江西方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15标)等中介单位受玉山县审计局委托对该工程结算进行审计。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书、投标文件书、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一审机构审核报告、工程量变更签证单、审前调查会议记录等进行结算审计。本工程审核以合同价为基础,原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及合同内未施工项目据实结算,单价执行承包方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新增工程项目套用套用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1〕234号颁发的《江西省农村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赣水建管字〔2011〕234号文颁发的《江西省农村水利工程定额》、《江西省农村水利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江西省农村水利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5〕79号颁发的《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费率的通知》、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9〕27号颁发的《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并按原投标下浮系数让利;税金按11%计算。
2020年10月9日,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9标)、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标)、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3标)、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11.12标)、江西方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15标)等中介单位出具了《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结算二审报告》,并对其审计结果负责。
二、审计评价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在建设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过程中,较好的履行了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及“一审”等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工程代理机构的选定未进行招投标、建设程序和管理不够规范、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程代理机构的选定未进行招投标(本工程由建设单位于2018年4月3日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玉办字〔2014〕89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四点规定,5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介机构的选择按“玉办字〔2011〕1号”文件规定以随机抽取的办法现场招标。
(二)工程实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1111059.34元。
经审计二审,对《关于玉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结算审核报告》复核后,发现工程价款存在多计错计现象,导致工程价款多计1111059.34元,具体情况如下:
该工程施工方结算总造价为46233916.22元,2019年11月26日由江西红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审后的报审造价为42810096.30元。 经二审审计后,比江西红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审后的造价审减1111059.3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量调整审减造价688706.48元。
主要审减原因是:条田平整、表土剥离、表土回填、新建机耕道、生产路、渠道等工程量多计。
(2)单价调整审减造价158290.65元。
主要原因是:部分合同内项目未按合同单价计取,部分新增项目重新组价,斗渠分缝板沥青杉板改为普通杉板等。
(3)下浮让利107945.78元。
主要原因:部分新增项目重新组价后需根据招投标下浮系数进行下浮。
(4)一审审核(15标)错误,调整后核减156116.43元。
主要原因:15标中的分缝板工程量计算错误、田埂修筑工程量少计等,调整后审减156116.43元。
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应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111059.34元依法纠正。
2.本工程建设程序和管理不够规范。
一审造价咨询协议中约定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报酬计算依据为赣价协〔2015〕9号文件规定,该计价依据不合理,建议建设单位根据2017年11月10日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业务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玉府字〔2017〕214号)文件计取一审造价咨询费用。
四、审计建议
(一)本次审计,是在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多计工程量、定额及单价高套等形成的虚增工程结算金额进行了审减,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隐蔽工程等情况,因审计手段有限未能审减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应遵循谨慎原则,举一反三,据实结算。
(二)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规范支出,加强对工程建设成本的控制,不得挤占挪用。
(三)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结算、归档等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玉山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天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函告玉山县审计局。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中共玉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玉山县审计局
2020年10月27日
附表一:
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招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标段 | 招标控制价 | 投标价 | 中标价 | 中标单位 |
1 | 7标 | 4122119.18 | 3900935.10 | 3900935.10 | 江西志帮实业有限公司 |
2 | 8标 | 7805875.62 | 7426481.56 | 7426481.56 | 江西中鑫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3 | 9标 | 4790986.65 | 4631437.60 | 4631437.60 | 江西丽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4 | 10标 | 3738140.24 | 3592865.68 | 3592865.68 | 滕王阁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 11标 | 4295015.40 | 4134373.13 | 4134373.13 | 河南坤鑫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6 | 12标 | 4278357.11 | 4108765.35 | 4108765.35 | 江西省天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7 | 13标 | 5539679.60 | 5281336.46 | 5281336.46 | 湖南省瑞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8 | 14标 | 4460348.80 | 4302409.82 | 4302409.82 |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 | 15标 | 4246030.38 | 4036610.39 | 4036610.39 | 江西奕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计 | 43276552.98 | 41415215.09 | 41415215.09 |
附表二:
玉山县2018年统筹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7-15标段竣工结算审核汇总表 | ||||||||
序号 | 标段 | 合同价 | 施工方结算 造价 | 一审后报审 造价 | 中标下浮让利系数 | 审减金额 | 核减原因 | |
1 | 7标段 | 3900935.10 | 4432806.13 | 4174663.95 | 5.37% | -80941.64 | 1.条田平整工程量核减,核减60442.55元;2.沥青杉板分缝单价核减,核减4253.19元;3.机耕道工程量调整,核减3447.67元;4.砌筑水泥块渠身、200型涵管、1000型涵管、原沟清淤等单价重组,核减11495.44元;5.其他零星核减1302.78元。 | |
2 | 8标段 | 7426481.56 | 7663765.27 | 7310410.53 | 4.86% | -100058.17 | 1.条田平整工程量核减,核减18381.94元;2.沥青杉板分缝单价核减,核减22534.71元;3.新建渠道(0.4*0.4现浇)、(0.6*0.7现浇)、新建3米机耕道工程量核减,核减52038.54元;4.新增工程涵管、波纹管单价核减,核减7402.98元。 | |
3 | 9标段 | 4631437.60 | 4966006.96 | 4741178.88 | 3.33% | -112381.10 | 1.沥青杉板分缝单价核减,核减14457.96元;2.0.9*1.5新建斗渠部分变更为砖砌斗渠,调整后核减76325.56元;3.天沟部分土方划分有误,核减2619.02元;4.水泥过板钢筋单价按合同单价调整,核减13969.82元;5.部分新增项目单价调整,核减5008.74元。 | |
4 | 10标段 | 3592865.68 | 4652536.15 | 3772412.44 | 3.89% | -132539.36 | 1.新建机耕道、生产路、渠道长度扣减,该项核减2652.79元;2.沥青杉板现场实际为普通杉板,调整单价,该项核减11736.66元;3.新增工程量让利下浮核减12131.95元;4.土地平整面积测得622464.1m2,条田平整、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工程量核减,该项核减106018.05元。 | |
5 | 11标段 | 4134373.13 | 4504906.59 | 4322283.87 | 3.74% | -133800.75 | 1.斗渠现场未施工沥青杉板分缝,核减24387.9元 ;2.机耕道碎石厚度调整及工程量调整,核减55191.28元;3.标外让利,核减54221.57元。 | |
6 | 12标段 | 4108765.35 | 4639942.29 | 4304573.27 | 3.96% | -124342.38 | 1.斗渠现场未施工沥青杉板分缝及PVC管,核减:21376.95元 ;2.土地整平面积调整扣除机耕道、生产路(扣减15962.31立方),核减49425.26元;3.新建水陂混凝土压顶工程量调整,核减2682.38元; 4.标外让利,核减50857.79元 。 | |
7 | 13标段 | 5281336.46 | 5765780.05 | 5452271.09 | 4.66% | -147582.08 | 1.新建机耕道、生产路、农渠长度扣减,该项核减1825.31元;2.沥青杉板现场实际为普通杉板,调整单价,该项核减6802.26元;3.土地平整面积扣减,条田平整、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工程量扣减,该项核减138954.51元。 | |
8 | 14标段 | 4302409.82 | 4758836.16 | 4498187.42 | 3.54% | -103935.73 | 1.条田平整工程量核减,核减6144.49元;2.沥青杉板分缝单价核减,核减10942.24元;3.机耕道砂砾垫层厚度工程量调整,核减21094.37元;4.砌筑水沟砂砾垫层厚度调整,核减8963.03元;5.水沟混凝土底板厚度调整,核减25429.18元;6.新增项目下浮核减31362.42元。 | |
9 | 15标段 | 4036610.39 | 4849336.62 | 4234114.849 | 4.93% | -175478.13 | 1.沥青杉板分缝工程量及单价调整,核减311519.26元;2.下田板14块未施工,调整后核减5768.08元;3.田埂修筑一审审核工程量有误,核增155402.83元;4.新增项目下浮13593.62元。 | |
合 计 | 41415215.09 | 46233916.22 | 42810096.3 | -111105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