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5       来源:玉山县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30827 主题分类 审计信息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12-2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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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1223日在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玉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向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订)的要求,我代表玉山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对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计意见,县审计局开展了审计跟踪监督,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7项审计内容,涉及15个单位46个问题,其中:已整改43个,占比93.48%;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占比6.5%。督促相关单位通过缴交入库、追缴追回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纳入存量资金管理、调整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20831.41万元。同时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14项,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资金的有效使用。

(一)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县委政府高位推动。对审计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主任、县委书记郑国良明确指示:“审计问题整改要高度重视,这是我们堵塞漏洞、规范工作、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相关领导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在每一次的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都强调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政府通过多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和调度审计整改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查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整改进行督查督办,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人大跟踪监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跟踪监督,由县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召开了审计整改督办会议听取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汇报同时针对审计整改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推进审计“后半篇文章”整改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了对审计整改的责任落实。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问题强化组织协调、合理分工、共同推进。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组织研究、剖析原因,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源头治理。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督促,指导、帮助和推动被审计单位有效整改。

(三)进一步健全了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县审计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力度。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推进审计整改“回头看”监督常态化,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查,把好质量关,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落实,达到“审计-整改-规范-提高”效果。

(四)进一步优化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围绕问题导向,注重从完善制度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风险防控、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提升整改效能。如针对审计提出的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全过程跟踪评审中介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先后制定了《玉山县全过程跟踪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全过程现场跟踪人员的要求》、《全过程跟踪业务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针对审计反映的预算编制不完整、支出超预算等问题,南山乡政府、下塘乡政府、县市监局等部门先后制定《南山乡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下塘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决算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提升预算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共8个问题,其中6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已积极采取措施正在整改中。

1.6项已整改问题情况。

1)关于违规退库1250.65万元问题。

县财政局已将错缴的罚没收入于次月缴库。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18564.18万元问题。

县财政局已将未缴库的非税收入及利息收入于2021年初缴入国库。

3)关于政府采购超预算108342.27万元问题。

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及时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购[2021]9号)、《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玉财购[2021]10号),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部门采购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无采购预算不予办理采购业务。

4)关于预算执行不均衡,部分支出项目集中在年末的问题。

县财政局今后尽量督促预算单位均衡支出,同时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力争做到预算执行均衡。

5)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过程中,个别项目进度缓慢问题。

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10月底将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6)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管理不到位,项目资金连续两年使用率低于50%问题。

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目前已基本拨付完毕,少部分水利资金因上级水利部门尚未验收,尾款未拨付。

2.2个问题已采取措施正在整改的情况。

1)关于灰岩石出让收入未追缴入库4500万元问题。

因该区块存地合同纠纷县财政局已提交法院,正在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裁决

2)关于履约保证金应退未退500万元问题。

因该区块存在合同纠纷,虽已完成仲裁,但尚未执行,由相关部门督促其尽快完成约定的后续工程后退还保证金。

(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玉投公司于12月18日已经通过中介超市摸出江西隆鑫房地产评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对未入账车辆进行评估,相关车辆现已按规定全部入账。

2.关于在编车辆未进行车辆登记的问题。

玉投公司将赣2578G工信局车辆在2020年4月14日报废;赣E2532G水利局车编2021年8月已划到水利局;赣E2599G新旅局文广新局车编过户到车服公司

3.关于无相关调拨手续将其自有车辆13辆调拨给其他单位使用的问题。

玉投公司根据玉山县人民政府的函告现已办理13辆公务用车调拨函。

4.关于个别单位长期租用公车变相增加其他单位公车数量的问题。

玉投公司已将目前派遣车辆2辆(赣E063TI、赣E092TI)、配驾驶员2名(寿勤俭、韩建超)调回。

(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3个县直部门共9个问题,其中8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已采取措施正在整改。

1.8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60.09万元的问题。

六都乡人民政府、县市场物业管理局等8家机关事业单位已交清拖欠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交清职工12人,完成缴费金额60.09万元。

2)关于2家企业未获养老保险费减免的问题。

县社保局已对2家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完成退费

3)关于部分单位未获或少获医疗保险费减征的问题。

县医保局已安排职工股人员对30家单位进行了逐一摸排。通过摸排,30家单位全部符合阶段性减征缓征条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30家单位进行了退费处理,退费金额合计27.49万元。

4)关于897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94.86万元的问题。

县居保局已追回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整改金额81.23万元。县社保局已于2019年2月停发其养老金,并与定南县社保中心取得联系沟通协查处理。

5)关于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34.15万元的问题。

县医保局已经对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34.15万元全部追回。今后工作中,责成相关科股室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敦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62.82万元的问题。

县医保局对因违规收费造成医保基金多支出的47万元,全部追回。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规收费”。

7)关于按病种付费结算项目少的问题。

县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复合式结算方式,对单病种付费执行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扣费处理。1-4月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单病种结算分别扣费80.58万元、44.38万元、0.62万元。

8)关于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重复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

县社保局已将付米雪、张国军重复领取待遇已全额追回,追回金额7.77万元,另对于张颜原重复领取待遇问题已于2020年3月停发其养老金,但在清退其玉山县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时,其儿子刘日伟不予配合。县社保局已按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号)规定,向山东省青岛市崂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医保局对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0.24万元已经全部追回。

2.1个问题已采取措施正在整改的情况。

1)关于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25.91万元的问题。

县社保局将8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已全部清退完成;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部分7人已清退完成,整改完成15.86万元,仙岩镇中心小学教师李守明因其所在单位欠缴部分职业年金配套缴费,目前正在补缴过程中,按程序预计2022年1月底或2月初可完成清退工作。

县居保局已清退84人5.17万元,剩余95人未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4.58万元。数据已下发给各乡镇,且乡镇已通知老百姓,现等待老百姓提供材料处理。

(四)关于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4个县直部门共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部分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的问题。

县公安局加强了与上级公安机关的汇报,不断加强采购项目的前瞻性,切实将所有政府采购支出都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二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各类资产的采购行为,严格做到“无采购预算、不支出”,提高采购预算的均衡性、有效性。

县市监局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律法规,大力提升预算编制重视程度,制定实施《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决算管理制度》,并在2022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中,规范责任分工,积极与上级对接,及时掌握来年工作计划,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见性;将劳务费、食堂工作餐补助费、对企业补助等支出列入预算。

县扶贫办(现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已将县扶贫办零星支出等列入预算管理,并出台了《关于印发<玉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了预算编制,加强了预算管理,做到科目齐全。

2.关于支出预算精准、细化不够的问题。

县公安局在2021年支出预算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执行性,科学编制支出预算,规范支出预算编制程序,提高支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提高支出预算的编制质量,二是2021年开始,各科室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与下年度工作计划科学预测预算各项支出后交由财务汇总审核,对依据不充分、不细化的支出杜绝编制预算,三是在2021年12月重新修订的《玉山县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第二章-预决算管理中明确了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县市监局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律法规,提升相关业务人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制定实施《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决算管理制度》,并在2022年度预算管理工作按规范的预算管理机制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预算细化到基层单位,将资福利支出-奖金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细化到“项”级科目。

3.关于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县市监局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制定实施《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控流程》,并在执行2021年度部门预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确需做出调整的,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再实施。

县扶贫办(现乡村振兴局)就2022年预算提前做好预算调研,将需要纳入预算的支出严格纳入预算,剔除不必要的预算支出,水库移民项目已转移至水利局,2022年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出台了《关于印发<玉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了预算支出管理。

4.关于超标准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已从2021年8月份工资中扣回并于10月上缴国库,现严格按照玉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绩效工资及各项奖励福利发放项目共性清单发放各项补贴。

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县扶贫办(现乡村振兴局已追回并于2021年10月23日上缴国库。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玉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财务行为。

6.关于部分移民项目建设程序不到位、成效发挥不够的问题。

县县扶贫办(现乡村振兴局)从2021年开始所有涉及变更的移民项目严格按照先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然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定,再进行项目变更。从2021年开始原则上所有项目从项目库中提取,严格按照项目库计划有序实施。项目下达后,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项目在一年内实施完成,对于项目确实无法实施的给予改项或收回项目资金重新安排。

7.关于违规多收企业建设费用13.24万元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已将多收企业费用13.24元上缴玉山县国库。

8.关于固定资产闲置的问题。

县市监局认真学习《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已将原鸡头山分局办公楼进行移交玉山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处置。

9.关于聘用职工社保待遇保障未到位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7日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办理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或不规范的问题。

县扶贫办(现乡村振兴局)2022年扶贫保、产业保、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等要严格执行县里的玉财购[2021]6号文件。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玉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要求。

11.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县市监局认真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所以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已经县国资办同意将应收物业中心9.28万元款项作坏账处置,将上述5.1万保证金作为单位收入处置,并已调账。

12.关于未缴纳防洪保安资金1.49万元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未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于2021年8月份工资中扣缴。

(五)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2家国有企业共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1.关于应收未收房屋租金的问题。

县旅投公司于2021年7月经国资委审核确认七里街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租金已如数入账;万柳洲、文成塔两个公园房产租金也已催收入账。

县工投公司与江西省红马钢结构有限公司租金162.59万元,已于2021年5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收,已提请诉讼;2、县工投公司与江西康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房租8.25万元,已于2021年5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收,已提请诉讼。

2.关于应缴未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

县旅投公司的7个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现均已竣工。审计后已出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玉旅党字〔2021〕4号),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照政策要求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县旅投公司已补登固定资产入账。

4.关于违规支付民营企业借款1400万元,回收存在风险的问题。

1)县工投公司关于江西省中房金然纺织有限公司本金800万元的问题,已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具体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玉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对本案进行判决,判处江西省中房金然纺织有限公司偿还玉山县工投公司800万元本金及利息,可申请执行拍卖中房金然抵押给工投公司的相应房产及土地,工投公司享有最高额900万元的优先受偿权)。

2)县工投公司关于关于江西省前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金600万元的问题,已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具体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根据2021年7月6日玉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原借款600万元借期延至2023年年底,2021年11月10日玉山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结果为前望智能于2022年1月20日前归还工投公司在玉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出具前共计利息67.92万元(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7月6日),其他按会议纪要执行)。

(六)关于乡镇决算审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2个乡镇共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下塘乡人民政府、南山乡人民政府今后将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并制定了《下塘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下塘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下塘乡人民政府2022年将单位细化预算,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存在扩大支出范围,应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和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并制定了《下塘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南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提前做好预算调研,将需要纳入预算的支出严格纳入预算,剔除不必要的预算支出,2022年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同时出台了《南山乡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预算支出管理。

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下塘乡人民政府已补登固定资产,截止2021年1月1日已经购买新的财务金蝶做账系统,固定资产全部录入进了新系统中,每月计提折旧,完善了固定资金的管理。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日后会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4.关于工程款支付至个人账户的问题。

南山乡人民政府已出台《南山乡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与《南山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案》,规范了相关制度,今后工程款都将支付给施工方。

5.关于高估冒算、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下塘人民政府已将多付工程款20864.65收回并上缴国库。

南山乡人民政府已将多付的工程款追回并上缴国库。

6.关于聘用人员社保费缴纳不规范的问题。

南山乡人民政府在审计发现后已按规范缴纳。

(六)关于竣工结算项目审计情况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共1个问题,该问题已整改。

1.关于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监管不严,多支付采购价款12.89万元的问题。

县城管局一是反复多次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沟通,要求退还多支付的项目款;二是在电话沟通暂未果后,以书面告知函向施工单位提出履行整改责任;三是于2021年12月10日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玉山县人民法院受理。

(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专项审计情况的整改情况。

此方面涉及共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1.关于竣工结算评审项目多计工程款83.36万元的问题。

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一方面,对于综合误差率未超5%的中介机构,服务中心要求其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评审质量;综合误差率超过5%的中介机构,服务中心根据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另一方面,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工程价款的调整工作,对涉及需调整价款的项目,电话通知到所有项目业主并将详细数据告知建设单位及时对施工价款作出调整。

2.关于全过程跟踪评审中介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加强对全过程跟踪评审机构的管理问题。一方面,服务中心制定了《玉山县全过程跟踪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全过程现场跟踪人员的要求》、《全过程跟踪业务承诺书》等,不断对照出台的管理办法、细则,查摆在建项目的问题,敦促整改上述问题,并明确整改完成期限;另一方面,对于新开展跟踪的项目,我单位严格要求中介机构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执业。与此同时,服务中心在业务对接过程中向中介机构解读中心关于全过程跟踪项目的管理程序及相关的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跟踪人员的整体意识和跟踪质量。

三、后续需关注并跟进的事项

从整改情况看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但也还有少数问题值得关注并逐步规范完善的,主要

(一)有的因机制体制还不够健全,需要在今后工作逐步规范。如累审累犯的预算编制细化和精准不够,支出超预算问题、部门决算不实问题。

(二)有的因业务执行不到位或者客观因素所限的影响,如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由于信息不共享需逐步推进与其他省市单位沟通进行协助整改。

(三)有的问题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或执行不到位。如违规发放津补贴、对聘用职工未按照社保法相关要求进行保障、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需要各单位加强对该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防止该类问题的重复产生

针对上述各种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还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合理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玉山、促进玉山高质量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