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现将《玉山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予以公开)
玉山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4〕9号)和《江西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75号)《江西省推动家居下乡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家居消费提质升级,打造节能、安全、舒适的家居生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扎实开展家居下乡试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结合玉山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利用省级家居下乡试点县支持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通过支持打造农村家装样板间、举办家居下乡促销活动、发放家居消费补贴等形式,全面扩大我县农村家居消费,提升农村居民居住品质,壮大我县家居类限上商贸企业数量和规模,打造江西家居下乡玉山样板。
二、家居下乡参与企业及人群
参与此次家居下乡企业主要为:家电、厨卫、家具、灯具、装修建材等家居产品的销售、生产企业。
参与此次家居下乡优惠人群为:在玉山境内居住,有意向改善现有生活居住条件的人群。
三、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四、家居下乡资金规模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从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500万元,县财政配套300万元,共计800万元。
五、工作举措及资金使用
(一)公开遴选家居下乡合作企业
为加快推进家居下乡工作进程,规范家居下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拟通过玉山之窗、政务公开平台遴选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家居下乡工作合作商户、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承办企业、家居消费补贴发放机构。
1.公开遴选家居下乡工作合作商户。拟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家电、厨卫、家具、灯具、装修建材等销售、生产企业作为此次家居下乡工作合作商户。合作商户选定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在我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门店及安装维护团队的商户;二是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配备完善的销售管理系统;三是上年度销售规模达500万元以上或截止到遴选公告发布时本年度销售规模达200万元以上;四是无安全生产隐患;五是能积极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工作。
2.公开遴选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承办企业。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1家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承办企业。承办企业选定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承办企业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是近三年具有承办大型巡展促销活动经验;四是具备丰富的媒体资源,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五是企业具备与本土家居、地产等各行业合作的基础,且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执行力;六是无安全生产隐患;七是能积极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工作。
3.公开遴选家居下乡活动消费券发放合作机构。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1家家居下乡活动消费券发放合作机构。合作机构选定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能做好合作商户与支付服务平台的接入工作;二是能审核消费者消费券申请材料,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骗取资金行为发生,做好资金使用风险管控工作;三是能具体实施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四是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途径、多方式开展补贴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五是能安排专业人员受理消费者咨询及投诉等相关事宜,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六是能动态监控和报告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活动结束后,主动配合主办方做好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七是具有定区域发放电子消费券的技术能力。(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若合作机构有配套资金的优先考虑)
(二)支持打造农村家装样板间
1.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支持金额不高于7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
2.主要举措:依托冰溪街道云海金麟府、翰林苑、中骏世界城、下镇镇文鼎家园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打造不超过4个成套家装样板间,在家具产业园、橱柜产业园打造不超过2个厨卫局部样板间,通过乡镇推荐的形式在城镇商贸中心、家居卖场、建材市场或新农村建设点等打造不超过13个厨卫局部样板间(原则上各乡镇(街道)最多打造1个厨卫局部样板间,主城区除外)。共计打造不超过4个成套家装样板间,15个厨卫局部样板间。对打造家装样板间的市场主体按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出的40%,成套样板间补贴总资金不超过10万元,厨卫局部样板间补贴总资金不超过2万元)
(三)支持举办家居下乡巡展促销等相关消费促进活动
1.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支持金额不高于17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0万元。
2.主要举措:围绕提振家居消费为主题,开展家装建材、家电、家具、厨卫等家居下乡产品专场巡展活动。在县城主城区举办1场家居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围绕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在岩瑞、樟村、下镇、紫湖、临湖等5个乡镇各举办1场家居消费品“焕新季”巡展促销活动,后续根据乡镇(街道)需求扩大巡展范围。同时结合“双十一”、“双十二”等线上平台大促节点,加强与第三方媒体合作,邀请本县知名主播进行线上直播,推进家居下乡促销活动,形成线上展示、线下体验、直播推广的一站式消费新模式(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及参与活动商家补贴)。
(四)支持发放家居消费补贴
1.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支持金额不低于56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3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补贴的资金不得低于支持资金总额的70%。
2.主要举措:通过平台,面向全县分三批发放总额560万元家居消费券,第一批拟于9月份发放,发放金额150万元,第二批拟于10月份发放,发放金额150万元,第三批拟于11月份发放,发放金额260万元(第一批和第二批未使用的消费券将归集到第三批累计发放)。消费券抵扣比例最高不超过购买商品总额的20%。同时发动家装设计公司、家居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及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促销活动,形成优惠叠加效果。
六、试点资金拨付流程
(一)打造农村家装样板间。由打造样板间商户向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局)申请,经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研究后,报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拨付至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局)予以支付。打造样板间商户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资金申请报告;二是样板间装修清单及相关采购发票;三是样板间相关照片。
(二)开展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由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承办企业向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局)申请,经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研究后,报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拨付至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局)予以支付。家居下乡巡展促销活动承办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资金申请报告;二是活动开展相关方案;三是活动开展总结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取得成效、现场照片等。
(三)发放家居消费补贴。由活动消费券发放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商户真实核销情况向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局)申请,经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研究后,报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拨付至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商务局)予以支付。活动消费券发放合作机构核实商户消费券使用情况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消费券使用者身份信息(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二是商户销售凭证(货物型号、购销价格、购买日期、支付记录、安装图片、销售发票等内容);三是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消费券使用者核销情况的真实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统筹协调全县家居下乡试点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协调机制。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活动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营造良好营商氛围。(详见附件1)
(二)强化资金管理。一是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和支持标准等原则。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商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安排和任务分解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下达。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审计,保障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制定资金申请拨付流程,依法依规拨付相关资金。二是资金配套保障。经县政府同意,玉山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包括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并积极向市级争取政策支持和配套资金。三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控,事后检查等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宣传推广。广泛宣传,营造消费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机构和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家居下乡试点促消费相关活动;倡导诚信兴商、规范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绿色文明、科学健康消费理念,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风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家居下乡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充电等配套设施和场地,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有关制度,为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创造条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定期督察检查制度。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家居下乡发展重大事项。加强对全县家居下乡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新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定期调度家居下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相关台账资料。(详见附件2)
附件:1.玉山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玉山县家居下乡试点工作月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