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2-02-08       选择阅读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玉山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县财政工作中心,突出财政监督工作重点,积极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对直达资金实行全覆盖、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就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一、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1年,我县共收到财政直达资金74092.04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55030.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089.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71.98万元,参照直达资金993.45万元。所有资金已经分配到项目,重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支持疫情防控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12月底,直达资金实际已支出72622.24万元,支付率98%,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已支付54680.22万元,支付率99.4%;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已支付16970.04万元,支付率93.8%,;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支付971.98万元,支付率100%。参照直达资金实际已支出972.5万元,支付率97.9%。

以上所有收入、分配、支出数据已经全部及时录入到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所有已经分配的资金绩效目标已经在系统中录入完毕。

二、在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工作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如下几点:

1、提高认识、组织领导到位。我局从思想上、政治上充分认识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玉山县财政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监督、预算、国库和信息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分工及职责,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直达资金分配支付调度会,督促各相关股室加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台账,确保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2、强化规程,规范管理到位。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0〕12号)、《江西省本级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试行)》(赣财监〔2021〕6号)和市财政局《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饶财监[2020]3号)文件要求,依托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等平台,着力构建规范化、信息化动态监管机制。比对资金政策目标,结合资金分配依据、资金管理要求,强化直达资金监控平台运用,不断完善系统和机制,逐步搭建全局参与的资金监管架构,最终形成运转有序、反馈灵敏的常态化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建立股室联动协调配合机制,由资金运行监督管理股专门负责协调预算、国库、支付、业务股室各岗位工作环节的对接,确保直达资金在分配、下达、使用和监控各环节形成管理闭环,推动资金快速直达企业和个人,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3、严把关口,资金监督到位。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0〕12号)和市财政局《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饶财监[2020]3号)文件要求,做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相关股室和单位严把资金分配支出关,要做到账目、台账、系统数据和实际支出相符,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业务支出股室实时监控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资金使用进度,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出不及时的单位,以“财政直达资金告知函”的方式对单位进行提醒督促,压实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乡镇职责。资金运行监督股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将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转达到各相关股室,对上级下达的指标第一时间通知业务股室导入、分配、支出,安排专人监督管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股室,督促股室及单位对问题立行立改,本年度我县共发现7条未及时上传文件扫描件、24条疑是将资金拨到违规收款方、42条未及时导入惠企利民明细的预警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全部处理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将进一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创新方法,把握重点,强化建设,注重实效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动资金快速直达企业和个人,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2.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惠企惠民资金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财政信息一体化等大数据平台系统,结合日常财政监督检查,加大对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全方位、无死角、常态化监督资金分配、下达、安排和使用的全过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