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三季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12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1-12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文件有效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玉市监网监(网)罚决〔2023〕1081号

上饶洛饰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

上饶洛饰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将“好评返现”卡片放进快递包装内以加微信提高复购率,提高商品销量,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至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中、建、邮储、江西、江西农商)的任一银行缴纳罚没款,或者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纳罚没款,或者登录省财政厅网站的“江西省财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缴款码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一并告知)

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