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玉山县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玉山县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玉山县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
实 施 方 案
为不断加快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89名。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政审择优招聘。
二、公开考试招聘岗位
全县事业单位共招聘89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招聘教师58名;卫生系统招聘医务人员28名;县环保局招聘环境监测分析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玉山县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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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职业道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违反计划生育的;④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⑤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⑥参与邪教组织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⑦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具体条件
1、玉山县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属招聘对象;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和保育院幼教岗位的限玉山县户籍,其它岗位不受户籍地域限制;
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不作其所学专业要求,其它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4、报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的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保育院幼教岗位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5、报考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分析岗位限应届毕业生;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7、未尽的有关条件与要求按《玉山县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置的执行。
四、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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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由市人事局统一在中国上饶之窗等网上首先发布,随后本县在新闻媒体、玉山政务网上发布。
2、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应聘者须持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三张。符合本《方案》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已参加工作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出具就读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其复印件两份,相对应于报考岗位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待确定为考核对象时再提供。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含幼师)和卫生系统中的医疗、检验、公卫、影像岗位以及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分析岗位的考生于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06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须填写《2006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加分申请表》。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人、入闱面试的考生届时再收取面试费30元/人。整个报名工作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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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县监察局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信息由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先输入“上饶市公开招考信息系统”,并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招聘方法
通过笔试、加分(指“三支一扶”人员加分)、面试等程序,按考生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对应招聘岗位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核人员。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予以招聘。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安排组织。报考中小学(含保育院)教师岗位、医疗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县环保局环境监测分析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公共管理、法律、人文科技与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公民道德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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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其中:中、小学、保育院教师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理论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检验、影像、公卫岗位的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医护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中央、国家有关部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赣办发电[2006]37号文件,2006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志愿者,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服务岗位的按“上饶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实行加分。笔试加分分值为10分,按加分分值的6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由市人事局统一在中国上饶之窗等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指导和协调、县监察局负责面试工作的监督,面试由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方案分别由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提出,报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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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对象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规定计入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与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对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岗位,其笔试成绩低于入闱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的可直接参加该岗位面试,不受1:2面试比例限制。
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缺额在同一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对象不能形成竞争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了面试准考证,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作缺考处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为两门的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40%+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