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能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6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18-00163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0-01-06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博士大道1015号

办公电话:0793——2552381

据:关于印发《玉山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办字【2019年】30号

    主要负责人:陈卫民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的《玉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玉山县委办公室、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玉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玉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玉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重大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第四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教育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统筹下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四)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教育教学基础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材征订工作;管理初中和小学学籍。

(五)负责权限内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并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六)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效实施工作。

(七)统筹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教育体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教育系统各类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制度,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下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划及基本建设(改造)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全县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下属学校(直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学校、老年人、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农村和各协会的体育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制定县少儿体校竞技运动项目与重点布局,抓好县级少儿体校建设,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十五)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负责权限内体育彩票(电脑体育彩票即开型彩票)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权限内各项目等级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考核和审批。

(十七)制订全县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十八)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用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县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教育督导办公室、综治和安全办公室、计财股、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负责机关文电、信访、信息、督查、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立卷、保管、信访、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拟定局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起草全局性文件,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全县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等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等管理工作;承办协调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校党支部(总支)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督查,推动各地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做好局党委下属单位党员发展、培训、教育和管理以及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监督检查局党委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指导局党委下属单位党支部(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省、市对我县的教育高质量发展考评迎检工作;对乡(镇)、街道教育高质量发展拟定方案并进行考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发布督导报告;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本县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县本级督学、责任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教师的师德师风督查;承担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筹协调维护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学校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 ;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协调指导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教育、体育各种经费;搞好预算及教育统计工作;按照民主、科学理财的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各项经费的收、管、用制度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教师公费医疗及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生年报、基建修缮、教师工资发放统计、财务年报汇总和各校财务审计工作。

(二)教育股(语言文字办公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幼教办公室)。

指导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和扫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制定全县中小学教育规划、基础教育评价标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材料征订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初中、小学学籍和毕业证发放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普及提高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

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履行办学许可管理、有关备案核准、年检管理职责;研究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和规章和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保教工作,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全县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幼儿园年度办园水平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人事股(师训股、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配置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年度考核、教师编制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年报等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安置和公费师范生的签约工作及办理教师离退休手续;配合做好局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具体管理局下属学校教师的人事;负责全县教师的表彰奖励;负责组织开展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负责各级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协调和督促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培训计划;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体育卫生艺术股(台球办公室)。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工作方案;协调、监督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以及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承担各种运动会的组织、训练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卫生创建工作。

第六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学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 4名。

第七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玉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玉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