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教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18-00163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博士大道1015号

办公电话:0793——2552381

据:关于印发《玉山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办字【2019年】30号

    主要负责人:赵东青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的《玉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玉山县委办公室、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玉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玉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玉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重大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第四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教育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统筹下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四)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教育教学基础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材征订工作;管理初中和小学学籍。

(五)负责权限内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并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六)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效实施工作。

(七)统筹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教育体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教育系统各类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制度,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下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划及基本建设(改造)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全县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下属学校(直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学校、老年人、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农村和各协会的体育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制定县少儿体校竞技运动项目与重点布局,抓好县级少儿体校建设,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十五)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负责权限内体育彩票(电脑体育彩票即开型彩票)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权限内各项目等级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考核和审批。

(十七)制订全县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十八)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用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县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负责机关文电、信访、信息、督查、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立卷、保管、信访、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拟订局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起草全局性文件,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等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等管理工作;承办协调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校党支部(总支)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督查,推动各校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做好局党委下属单位党员发展、培训、教育和管理以及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全县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

落实维护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学校落实安全稳定防范措施;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协调指导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教育、体育各种经费;搞好预算及教育统计工作;按照民主、科学理财的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各项经费的收、管、用制度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教师公费医疗及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生年报、基建修缮、教师工资发放统计、财务年报汇总和各校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人:谢传禄        联系电话:0793-2552381


人事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配置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年度考核、教师编制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年报等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安置和公费师范生的签约工作及办理教师离退休手续;配合做好局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具体管理局下属学校教师的人事;负责全县教师表彰

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协调和督促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评聘与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姜军          联系电话:0793-2117912


教育股

指导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制定全县中小学教育规划、基础教育评价标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材料征订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初中、小学学籍和毕业证发放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普及提高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履行办学许可管理、有关备案核准、年检等管理职责;研究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规章和学校设置标准。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保教工作,规范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负责全县幼儿园年度办园水平评估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魏华军           联系电话:0793-2117252


党风行风办公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牵头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违规收费”、“违规补课”、“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整治工作。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省、市对我县的教育高质量发展考评迎检工作;拟定乡(镇)、街道教育高质量发展方 案并进行考评;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发布督导报告;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本县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县本级督学、责任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的督查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林卫军         联系电话:0793-2117283

县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一)开展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制订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推进课程、教学等改革,开展教育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材建设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三)负责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提供专业支撑。

(四)协助做好全县教师培训服务工作。

(五)制定全县中小学中长期校舍建设规划;协助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项目申报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各类资助金发放等教育资助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勤工俭学发展规划。

(八)做好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小学教育装备、教学仪器配备等工作。

(九)负责课程建设,建设教学资源库,指导学校开发校本 课程资源;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十)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大军         联系电话:0793-2558520


县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内设机构

负责协调中心事务;负责对全县各类教科研训工作进行整体协调与综合管理;负责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文秘、印章、档案、党务、人事、思想政治建设、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来信来访;负责安全保卫、

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负责人:占勇军        联系电话:0793-2558520

教学研究室

负责各学段的学科教学教研、课改教改等相关工作;开展对各学科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组织指导课改、教改实验工作;开展调研视导,了解教学现状,提出改进和加强学科教学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研员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深入课堂,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组织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综合性质量测试、分析、评价等工作,研究高考改革趋势,引导教师优化复习教学,提高备考效率;修订完善教学常规,指导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常规实,规范教学行为;配合开展课程建设;负责县级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指导、评审等经常性管理工作;组织县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评奖和推广应用;为基层学校及广大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提供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做好上级科研部门教育科研任务的落实和市级及以上课题申报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内部刊物编辑工作。

负责人:占勇军      联系电话:0793-2558520

学校建设股

负责制定全县各类学校中长期校舍建设规划,协助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校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组织项目施建行为和工程增量审批;协助做好校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和进度管理等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全县各类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校舍安全;督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校做好校建项目工程档案以及校舍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负责人:童裕钧          联系电话:0793-2112793
    电教装备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信息化等教育装备;制定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及音、体、美、劳等电化实验教学装备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培训及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电化教育、科技探索及自制教具、优质课评选等电教实验活动;负责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卫军     联系电话:0793-2117372

教育资助和后勤资助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教育资助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掌握全县困难学生有关信息,指导学校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库;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国家资助金发放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代行管理扶贫助学资金。负责管理中心有关国有资产;负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工作;制定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

     负责人:洪德珍             联系电话:0793-2117821

第六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学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 4名。

第七条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玉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玉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