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暑期校内托管信息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8-03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4405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县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3-08-03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工作的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子女假期托管难题,我县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开展暑假托管服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23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提示》(饶教基函〔202314 号)文件要求,现根据我县实际,在今年暑期推出第一批校内托管服务学校的基础上新增加3所,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服务学校

玉山县第五中学、冰溪初级中学、必姆中学。

二、服务时间

根据《关于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23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提示》(饶教基函〔202314 号)文件要求,各学校暑期托管时间不得超过4周(含4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小学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20,初中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放学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三、服务收费

按照《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玉教体字〔202099号)文件要求,节假日兴趣活动服务费每生每课时4元。对有在学校用餐需求的学生,根据用餐学生情况提供用餐,按成本核算,不违规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减免相应费用。

四、服务内容

各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教师的看护指导下,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适宜的教育实践、文体艺术活动和项目化学习;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可提供思政类、科普探究类、手工制作类、艺术鉴赏类、体育拓展类、心理健康类等课程,丰富暑假托管的服务内容;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坚持不上新课、不留书面作业的原则,可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把暑期托管当作一项服务于民的暖心工作,要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各校不得以上新课及其它相关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只面向优生,拒绝基础较差的学生参与课后托管服务。要强化暑期托管期间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上下学必须有家长接送,防止学生私自结伴到野外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意外。要强化校内设施的消防安全,排除消防设施隐患。要做好学生托管期间的防暑降温、上课场地卫生等工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托管服务平稳有序开展。

注:高中学校暑期校内托管信息由各学校独立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793-2117305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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