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玉山县教育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1572 | 主题分类 | 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教体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三公经费 |
各级各类学校、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玉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玉办发电〔2019〕28号关于印发《玉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玉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玉山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现将玉山县教育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机关各股室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细则规定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附:玉山县教育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细则。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公务接待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原则,不搞变通、不搞例外。
二、接待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同城不吃请,跨区域的来客接待一般安排工作餐,杜绝一切宴请,并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三、用餐制度
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清单制。公务用餐有食堂的,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食堂,没有食堂或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驻地的注册商家,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烟酒招待,禁止超规格接待,全县各学校(幼儿园)之间,上下级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公款相互吃请。
四、审批结算
1.各学校(幼儿园)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建立完善申报、领导审批的流程,各校(园)长为公务接待的第一责任人、审批人。
2.所有公务接待应及时录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督平台,实行“五单合一“,即公函、电函(电话记录单)、申请单、菜单、发票、刷卡小票等时间和金额一致,公务接待一律刷公务卡消费(除食堂外),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申请单位应该规范填写,写清楚接待单位、接待对象及联系方式、接待事由,电函应注明对方电话,不得含糊填写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等。无公函或电函的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五、经费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所有公务接待费用应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以其他任何形式变通列支公务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接待通知单和接待清单。公务接待费用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出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