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玉山县市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2392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玉山县市监局
发布日期 2024-03-04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和依法进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审核, 就是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合法、准确、严肃。

第三条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电子触摸屏、局公众网上公布的内容,由各股室按业务范围提供,办公室汇总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后发布。媒体刊登局领导讲话、文章,规范性文件,重要的政策措施以及重大活动报道,由办公室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新闻发布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外发布涉及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由相关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涉及政策法规事务的,法规股参与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政务公开内容,报局长审定。

第四条政务公开内容经审核后,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

第五条未按规定审核擅自向社会公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