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八条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72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2-26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政策文件 |
第八条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查调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问题线索反映的,经与主管部门协调,可以对其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对方通报。